穿成恋爱脑 女主后,我摆烂了(皇埔,束光,皇甫)推荐给大家:我喜欢这两个主角,认可并赞同他们的人生观。人生不需要太多的感叹,只要是读过的人,都懂。 因为爱情让我动容,更因为书中溢出的满满的让我温暖的东西。 因为爱情不是推让,爱情不是顺其自然,爱情就是需要强硬,这是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地方。今天是我的霸总老公回国的日子。霸总老公名叫皇甫铁牛。我发誓,我当时真的只是因为他的名字才看这本小说的。毕竟谁能拒绝一本男主大名叫铁牛,小名叫铁蛋的霸总小说?早知道我会穿书,我当时一定挑本正常点的。是的,
今天是我的霸总老公回国的日子。
霸总老公名叫皇甫铁牛。
我发誓,我当时真的只是因为他的名字才看这本小说的。
毕竟谁能拒绝一本男主大名叫铁牛,小名叫铁蛋的霸总小说?
早知道我会穿书,我当时一定挑本正常点的。
是的,我是个穿越者。
原主是一个丧尸都不吃的极品恋爱脑,爱皇埔铁牛爱到为他痴,为他狂,为他框框撞大墙,做出各种脑瘫至极的事。
原主当了皇甫铁牛四年舔狗,换不来他的一个正眼。
直到他的白月光出国,原主终于等到一个机会,欢天喜地的当了人家的替身。
为了留在皇甫铁牛身边,原主生生活成了别人的影子。
而皇埔铁牛一边透过她怀念白月光,一边又冷眼嘲讽,让原主认清自己的身份,就算装扮得再像,也比不上白月光的一根腿毛。
两人结婚的第三年,白月光突然回来了。
男主瞬间化身痴情大公牛,原主则作天作地。
最后皇甫铁牛忍无可忍,把她赶出家门。
原主伤心欲绝,整日过得浑浑噩噩,最后在大街上因为饥寒交迫而死。
总而言之,原主舔到最后,一无所有。
而我脑瓜子气得嗡嗡疼,恨不得穿进书里,把原主脑子里的水抽干尽。
没想到一睁眼一闭眼,我还真穿进来了。
还穿成了原主。
日。
但我绝对不会走原主的老路。
趁着皇埔铁牛出差,我奴隶翻身把歌唱,把家里能卖的都卖了,硬是攒出了一笔足够我摆烂十辈子的钱。
摸了摸兜里的银行卡,我顿时安全感满满。
可以离婚了!
万事俱备,只差铁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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